中信银行回应池子投诉

风水学
5月6日下午,池子微博爆料称,中信银行未经其本人授权,以配合大客户的要求的理由,将其近两年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打印出来,并交给与其存在经济纠纷的上海笑果文化传媒公司。笑果文化当天(5月6日)晚间发布声明称:我司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处置我司与池子之间的经纪纠纷,其根据相关流程采取了财产保全、提起仲裁、证据收集等法律行动。笑果文化强调,上述法律行动均在法律及合同的框架之下进行。
中信银行:正在核查
对此,每日经济报道记者致电中信银行投资者关系部门,相关人员表示,刚刚注意到此事,需要内部进一步沟通了解,进行核查。
律师:商业银行有为存款人保密的义务
对于池子的爆料,据上海证券报,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盛宏文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商业银行有为存款人保密的义务。但法律又规定,司法机关根据办案的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可以依法查询案件当事人的银行信息。
从池子微博举报和律师函来看,中信银行可能未履行法定程序,擅自为大客户违规提供其客户的银行流水。这既侵犯了客户的隐私权,也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但本案也不排除对方是通过向法院申请调令依法查询。
我国商业银行法中,对存款人的信息保护有明文规定
但律师函要求中信银行赔偿资产被扣押的损失、甚至认为中信银行涉嫌犯罪是值得商榷的。盛宏文表示,法院对王越池的资产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只是临时冻结相对方的资产,法院据当事人的申请也可以依据冻结相对方的财产,并不能因为当事人违规查询到相对方的信息而认定冻结行为非法,甚至要求中信银行赔偿因冻结行为造成的损失。
个人银行卡的明细属于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并没有权利提供给所谓的大客户。如果本次事件中确实是中信银行提供给了笑果公司,则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怀涛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在2017年之前,并没有规定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理论上讲非法提供一条公民信息的也构成犯罪。但在2017年6月1日后最高院、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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