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电力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人数、报名条件、录取规则、资费标准、奖励、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山东电力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通则
为确保2023年山东电力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顺利发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利,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山东电力高等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第二条 高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交易、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综合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高校招生接受纪检部门、主流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全名:山东电力学院国家标准:11827
第五条 高校办学类型:公立普通高职院校
第六条 高校办学水平:大专
第七条 学校地址:济南二环南路50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高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审核招生人数,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宜。
第九条 学校教务管理中心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高校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各省市招生主管机构批准为准。经批准后,学校网站及时发布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招生政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择最佳录用。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录取时,高校各专业不提及所选科目的规定。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和高考总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的数量,不进行专业调整。春季高考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相关文件实施。
2.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录取,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原则,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者不能满足并服从专业调整时,将调整到就业计划,不服从专业调整将退出。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分数差异。
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招生人数1: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1范围内。
第十三条 高考提档比例及附加分: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的提档比例及相关加分投档政策实施。
第十四条 录取结果发布方式:各省市招生主管机构网站、学校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款标准和补贴政策
第十五条 高校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办学成本,确定资费标准。退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高校根据奖、贷、助、补、免等多种支持方式,引导学生学有所成。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支持标准和标准由学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个单位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及学校有关规定的实施。
第七章 授予资格复诊和证书
第十七条 新生资格回访: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回访。伪造材料取得资格、冒名或者体检欺诈等欺诈的,按照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毕业证书:完成学业后,符合相关毕业要求的学生将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学院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电力学院。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其他规定
1.外语:各专业不限于应试语言,但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2.男女学生比例:所有专业录取没有男女学生比例限制。
3.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统一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保留以山东电力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山东电力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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